前段时间有个新闻,日本船公司ONE运营的一艘货轮在进入巴西港口的时候搁浅了。类似这样的事故近年屡有发生,比如之前长荣货轮在苏伊士运河的搁浅,ZIM货轮在科伦坡港起火等等。

大多数人可能会认为,发生事故不仅造成了船期的延误,还导致了货物的损失,应该是船公司给我赔偿。其实不然,如果这是海上运输出现的损失,反而货主需要共同承担赔偿,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共同海损。与之对应的还有一个概念,叫单独海损。
下面,详细给大家介绍下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
为什么要承担共同海损
很多人一脸懵,我的货物丢了,没找船公司赔偿,反而要我赔偿船公司的救援和损失,天下哪有这种道理?!很多当了大冤种的人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承担这个损失。
因为船在海上航行是有一定风险的,比如遇到风暴、搁浅、集装箱起火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了意外,救援费用是极高的。比如集装箱起火了,如果是在上面的集装箱还好,直接丢到海里面去就完事了;如果是堆放在下面的集装箱起火了,那这个损失是非常的大。
因为海运这个不确定的风险,船公司就会在提单背后密密麻麻的英文中定下一条共同海损的条款。条款规定,在遇到事故和意外时,对货物和船造成的损失将由利益方共同承担,这个就叫做共同海损。货主也是利益方之一,所以会按照比例共同分担这个风险。
共同海损的分类
共同海损分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
共同海水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的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等造成的损失,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到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他开支、修理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当给你运货的船在海上出现意外了,被评判为共同海损的时候,船公司就会要求货主重新提供发票和装箱单。如果你的运气好货物没有丢失,需要缴纳共同海损之后船公司才会将货物放行。如果你的运气不好,货物被大海签收了,你也需要缴纳共同海损,如果不缴的话,可能会收到律师函,而且船公司也不会放货。
单独海损
当然,不是所有的事故和意外都会评定为共同海损,与之对应的还有一个概念,叫单独海损。
假如一个价值50万的集装箱,因为遇到了大风浪掉到了海里面,这属于不可抗力,船公司是可以免责的,这50万是由货主自行承担,叫做单独海损。
但是,如果这个集装箱不是掉到海里面,而是掉到了甲板上,把甲板给砸穿了,船东修船花了200万,那么这200万就是共同海损,船公司会要求货主一起承担。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
1.发生的原因不同:共同海损是有意采取措施造成的,而单独海损则是由偶然的意外事件造成的。
2.涉及的利益方不一样:共同海损是为船货各方的共同利益所受的损失,而单独海损只涉及到损失方个人的利益。
3.后果不同:共同海损应由受益方分摊,而单独海损则由损失方自己承担。
总的来说,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是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货主想要从船公司那里获得赔偿,一般来说是比较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