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与DAP属于货物的交接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供应商的货物应该送到哪个位置后,供应商的任务才算完成。

DDP:英文全称为Delivered Duty Paid(目的地),括号中填写指定目的地的名称,中文名称为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DAP:英文全称为delivered at place,中文意思是目的地交货。是指卖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所以,DDP与DAP的主要区别是在于谁负责清关的问题。
DDP需要供应商这边将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位置,并完成对方的进口清关问题,这个主要是针对没有清关能力或者是没有进口手续的国外客户。
DAP是我们将货物送到指定位置,但是由客户自己完成清关任务。
如果我们找到比较有实力的货代公司或者我们在客户当地有进口手续,那完全可以接受DDP的货物交易方式以及DAP的交易方式。而至于这种交易的付款方式,则需要我们和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即可。